2019
03.28
根据《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将本学期重新学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重新学习课程限定1.非毕业班学生只能重新学习双学期开设的已修读但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公共选修课不及格不能申请重新学习;2.毕业班学生可以重新学习在校期间修读除公共选修课以外的所有课程;3.每位学生的重新学习课程门数不超过五门;二、修读方式1.本学期开设课程采用全程跟班修读形式,如因教室座位数及校区调整等原因无法跟班修读的,可采用组班修读形式;2.本学期未开设课程采取组班修读形式;3.重新学习课程教学要求与正常开设课程一致,同一门课程各校区同步考核。三、课程确认及缴费1.请相关学生登陆“南通大学学生信息查询系统”(http://jwgl.ntu.edu.cn/cjcx/),或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查询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选择与拟重新学习课程教学要求一致且时间不冲突的课程班级跟班修读,试修期为第一周到第二周(或课程开设的第一周及第二周);2.第三周周四(3月14日)、周五(3月15日)以班级为单位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打印“班级学生不及格课程核对表”;第四周周一(3月18日)、周二(3月19日)登陆上述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