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商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解晓凡发布时间:2026-03-20浏览次数:10

根据《南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一)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以最终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复试分数线

拟招生人数

政治/管理类综合能力

英语

专业课1

专业课2

总分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全日制

40

40

60

60

324

3

120400

公共管理学

全日制

41

41

62

62

343

16

125300

会计

全日制

102

51



232

25

035200

社会工作

全日制

40

40

60

60

321

3

125100

工商管理(MBA)

非全日制

70

35



153

7

125200

公共管理(MPA)

非全日制

78

39



188

20

(二)复试名单请参见学院网站:(网址:https://sem.ntu.edu.cn/2026/0320/c906a287705/page.htm)。

照《南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精神,我院复试时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进行,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复试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方式待定

(二)报考资格审查。请考生在复试前准备以下材料供学院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疑问的,应当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认证或无法提供证明,则要取消拟录取资格。


适用群体

序号

提交材料

审核要求

备注

应届本科毕业生

1

诚信复试承诺书

原件


2

初试准考证

原件+复印件


3

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复印件


4

学生证

原件+复印件


5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原件

有效验证期内

6

思想品德考

原件

加盖公章

7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原件+复印件

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8

身体健康承诺书

原件


往届生

1

诚信复试承诺书

原件


2

初试准考证

原件+复印件


3

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复印件


4

学历证书

原件+复印件


5

学位证书

原件+复印件

无,则不提供

6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


7

本科学习成绩单

原件+复印件

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

思想品德考

原件

加盖公章

9

身体健康承诺书

原件


其他

1

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

原件+复印件


2

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校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原件+复印件


备注:

1.自考生须提供自考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2.非全日制考生还提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原件)(详见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

3.所有材料请按照顺序整理提交;

4.复试考场规则、诚信复试承诺书、身体健康承诺书、思想品德考核表等材料均可见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

以上材料将作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全面考查的参考依据;考生必须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三)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参阅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对考生的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学习态度、个人诚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学院在面试前进行心理健康考核,由资格审查与思想品德考核工作小组进行


、复试内容

1.复试主要通过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心理测试等形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考核、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此外,同等学力考生还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2.学院组织各复试小组根据复试考生人数参照《南通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和考试科目》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要求提前命制多套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的,供复试时随机抽取,内容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含专业课)、实践能力考查等。

3.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专业名称

专业课考试科目

考试时长

总分

应用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

120分钟

150

公共管理学

公共政策学

120分钟

150

会计

政治理论

150分钟

50

150

会计专业综合

100分

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综合考查

120分钟

150

工商管理(MBA)

政治理论

150分钟

50

150

工商管理专业综合

100

公共管理MPA

政治理论

150分钟

50

150

公共管理

100


四、复试日程安排

报到时间及地点:

(一)心理测试全日制研究生:3268-9

非全日制研究生:3月28日8-9

(二)专业课考核:全日制研究生:3269-1130分;地点9号楼201

非全日制研究生:3月28日9-1130分。地点:4号楼103

(三)面试:全日制研究生:32613时30分地点:24号楼B608

非全日制研究生:3月28日13时30分。地点:24号楼B608

(四)调剂:时间和地点待定

注:1.所有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学校,啬园校区从北1门和南门进校。具体详见校园分布图。

2.送考人员不得进入校园。我校不提供机动车校内停车场地,考生自驾机动车和送考机动车不得进入校园。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要求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国家线基本要求及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统考科目可以向自命题科目调剂;初试统考科目数≥调剂专业的统考科目数。原则上,试科目含统考数学的专业不接收未统考数学考生调剂,初试科目要求统考英语科目的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调剂。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的考生,均不得参加我校调剂。

7.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二)调剂程序

考生根据学院的调剂公告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登录调剂系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复试备选库;研究生院复试备选库中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学院报送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

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复试成绩总分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按照100分制,最后保留2位小数点。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

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总分÷3×50%。

其他专业学位及学术学位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总分÷3×50%。

(二)录取原则

1.复试结果将于复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

2.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总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思想品德考核、加试成绩及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80分,综合能力面试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同时研究生院备案


七、其他

1.体检工作。考生复试前须签订《身体健康承诺书》。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

2.缴纳复试费。考生复试前须缴纳复试费(80元/生),现场复试考生于复试当天按照学院要求现场缴纳(微信或支付宝)。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通过面试系统缴纳方式待定。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者,不予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或因个人未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而导致的无法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3.严肃考风考纪。考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印发有关取消入学资格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13-85012556

申诉电话:0513-85012587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24号楼613办公室


啬园校区校园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