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江苏省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条件审核,拟推荐商学院(管理学院)团委申报“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1月16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0513-85012578。
商学院(管理学院)
2026年1月12日
发布者:解晓凡发布时间:2026-01-12浏览次数:11
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江苏省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条件审核,拟推荐商学院(管理学院)团委申报“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1月16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0513-85012578。
商学院(管理学院)
2026年1月12日
版权所有©南通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 邮政编码:226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