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庆祝南通大学111周年华诞,5月11日下午,我院举办首届“法院院长高校行”活动。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陆俊杰出席了本次活动,活动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姜朝晖主持。
陆俊杰在致辞中对各位领导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衷心感谢各位法院院长对南通大学法学专业申报、建设的支持。陆俊杰介绍了我校法学专业的良好发展现状,指出法学专业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司法实务界的关心与帮助,希望大学与法院在师资力量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课题调研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创建法学实践基地,培养更多优秀法治人才,打造校地共建合作品牌,为江苏法治实践贡献力量。
我院副院长宋超分别与南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任智峰、崇川区人民法院院长陆燕红、通州湾人民法院院长张骥、如东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德华、如皋市人民法院院长专委吴剑平签署了《南通大学教学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书》。
陆俊杰代表学校聘请各位法院院长为兼职教授,并为他们佩戴校徽。
陆燕红、张骥、杨德华分别作了“法院院长主旨演讲”。他们从本院工作实际出发,兼具法学理论的深度解读与司法实践的生动阐述,既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教育活动,又为加强高校与法院的双向交流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演讲结束后,同学们反响热烈,与各位院长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学院党委书记蒋国宏以及法律系师生一同参加了本次活动。
(苏偌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