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南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经济与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9-05-05浏览次数:936

  根据《南通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暂行办法》,学校启动2019年南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成果奖评选范围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实验技术,全面推进文化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学风建设,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与各种合作办学,开展评估,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成果奖评选条件

达到以下标准的成果可获得教学成果奖。

1.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特殊贡献,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可获得学校教学成果特等奖。

2.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取得很好的人才培养效益,达到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可获得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

3.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有所创新,取得较好的人才培养效益,达到校内领先水平的,可获得学校教学成果二等奖。

三、申报成果奖要求

1.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已解决实际的工作问题,有一定工作难度,调查、实践工作量大;能结合自身特点,得到推广、应用,并在实践中取得创新和发展,有较高的推广、借鉴价值。

2.教学成果均应经过1-2年实践检验,检验的时间应从成果完成并开始实施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18年12月底。

3.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两个及两个以上学院或部门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学院、部门推荐。

4.已获得2017年南通大学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此次学校评选。

四、评选数量

2019年南通大学教学成果奖获奖总数为40项左右,其中特等奖不超过获奖总数的15%,一等奖不超过获奖总数的40%。

五、申报教学成果奖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南通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一)及所申报教学成果的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书面文本各一式1份。

2.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各1套。

以上材料均按照《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附件二)填写。请各学院、部门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无误。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此次申报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请各学院(系)、部门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送教务处(逸夫楼6号楼121室),同时将《推荐书》及总结的电子文档发至jyk@ntu.edu.cn。

 

附件:1.附件1:南通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

       2.附件2:填报要求.doc

       3.附件3:南通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