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12.16
为保证毕业班学生毕业实习工作规范有效地进行,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实习过程管理。经学院研究,对毕业实习的相关事项作如下规定:一、毕业班学生毕业实习原则上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在规定的实习时间,在实习指导教师指导下,按照实习要求与目标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期间认真填写实习周记,实习结束时撰写实习报告。二、实习时间:公共事业管理(医学法学)专业为第八学期第1-8周,其他专业均为第八学期第1—4周。须严格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遵守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时间安排,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实习任务,不得私自缩短或延长实习时间。三、实习动员:第七学期第十六周召开实习动员大会,明确实习的目的、要求以及学生应该完成的工作等。四、实习指导教师:由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或实习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五、实习要求:1、实习期间应该注意安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凡实习期间需要在学校学生宿舍住宿的必须在辅导员处登记。2、实习学生必须按时返校,未经学院批准推迟返校三天以上者,其实习成绩的评定和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一律延迟进行,暂缓毕业。3、实习期间必须认真填写实习周记,实习结束后,应该撰写实习报告,并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