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2025 04.07
    最终调剂专业和名额以教育部调剂系统中公布的为准
  • 2025 03.18
    根据《南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一)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复试分数线拟招生人数政治英语专业课1专业课2总分020200应用经济学全日制404060603235025400国际商务全日制404060603235120401行政管理全日制4141626233318120404社会保障全日制414162623333125200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3876 19623(含士兵计划)125300会计全日制 4896 21220035200社会
  • 2025 02.21
    634-商学院(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513-85012556)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复试专业课程备注125200公共管理(MPA) 拟招生人数: 2301教育行政管理02政府治理与公共服务03公共政策与区域发展04社区工作与基层治理现代化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政治理论(含时事政治)、公共管理学同等学力加试:1. 公共经济学2.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125300会计 拟招生人数:18125300会计01财务与民营企业治理02会计与资本市场03管理会计与战略管理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政治理论(含时事政治)、会计专业综合同等学力加试:1.经济学(微观部
  • 2024 11.01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和通大研〔2023〕34 号《南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小组审核,现将符合硕导增列资格条件人员公示如下:1204公共管理:王刘飞 王治国 李猛 张季一1252公共管理:王治国 0352社会工作:刘翠霞 王刘飞 范赟 赵苗苗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如对以上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5工作日公示期内联系院办。反馈意见电话:85012556。
  • 2024 10.08
    2025商学院(管理学院)考试大纲.zip
  • 2024 06.06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和通大研〔2023〕34 号《南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小组审核,现将符合硕导增列资格条件人员公示如下:1204公共管理:陆俊杰陈燕金飞0202应用经济学:冯俊公示时间:2024年06月06日至06月12日,如对以上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5工作日公示期内联系院办。反馈意见电话:85012556。
  • 2024 03.26
    根据《南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一)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复试分数线拟招生人数政治/管理类综合英语专业课1专业课2总分020200应用经济学全日制474771713382025400国际商务全日制474771713382120401行政管理全日制4949747435316120404社会保障全日制494974743472120405土地资源管理全日制494974743471125200公共管理非全日制864318129125300会计全日制104522181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照相关学科门类的国家A线。(二)复试名单请参见商学院(管理学院)网站:https://sem.ntu.edu.cn/2024/0326/c906a230174/page.htm复试采用差额形式,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二、复试方式及资格审查(一)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 2024 03.22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和通大研〔2023〕34 号《南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小组审核,现将符合硕导增列资格条件人员公示如下:1204公共管理:吴灵琼张敏瞿锦秀刘峻源0202应用经济学:张敏1252公共管理:钱佳蓉瞿锦秀刘峻源顾金春黄丹俞公示时间:2024年03月22日至03月28日,如对以上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5工作日公示期内联系院办。反馈意见电话:85012556。
  • 2023 10.17
    2024经管考试大纲.zip
  • 2023 09.21
    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通大研〔2022〕2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生个人申请、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初审以及评审工作小组审定,现对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评定结果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9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85012597。附件1.pdf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9月21日